My Times

老武 @ 2012-05-13 22:35

在新浪微博上泡得久,博客就荒掉了。
到这里找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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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武 @ 2010-05-19 09:12

杨显惠,作家,甘肃东乡人,1946年生于兰州。1965年赴甘肃生产建设兵团安西县小宛农场劳动,1971年入甘肃师范大学数学系就读,1975年于甘肃省农垦局酒泉农垦中学任教,1981年调往河北省大清河盐场工作。1988年成为天津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现居塘沽。著有短篇小说集《夹边沟记事》、《定西孤儿院纪事》,并以后者获选本报书评周刊2007年度图书,亦曾获得全国短篇小说奖、中国小说学会奖等多种奖项。

许多地方有着隐秘而惨痛的历史,然而很少有像夹边沟这样的地方,沉淀了太多的亡魂,却因一位作家坚忍的写作而得以揭开面纱,昭告世人。做这件事的人叫杨显惠,他寻访了一百多位夹边沟农场幸存下来的右派,写出了《夹边沟记事》;他又找到了150多位定西地区经历饥荒的孤儿,写出了《定西孤儿院纪事》。如今,他的新作《甘南纪事》正在上海一家文学期刊连载。他说甘肃的故事一辈子都写不完,可是那段历史的见证者正在一个个死去,再不抓紧时间,就没有故事了。

狗都饿得爬不起来了

我祖籍在甘肃东乡县,到我父亲那辈人已经来到兰州,我就是在兰州长大的。饥荒年代,城市里还算不错,基本能保证不饿死人。1960年前后我在上初中,每月口粮30斤,到高中时变成32斤。1965年我高中毕业,那时候毛主席一直提倡“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我就去了——在甘肃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安西县小宛农场当农工,种地开荒。安西县在河西走廊西部,靠近敦煌,再往西就是新疆。我在这里劳动五年,1970年赶上工农兵大学生第一届招生,我就又回到兰州,在甘肃师范大学念数学系,每月还有30块钱的工资。为什么学数学?分到农场里一个名额,就是数学系,你要不想上,有的是人想上呢。

在师大有个农村来的同学,跟我同岁,后来当了我们班的党支部书记,我们俩去搞过两次“外调”——在快毕业的时候,学校就会收到有些地方寄来的举报信,说某某学生家庭有问题,有过什么历史污点之类的。因为当年工农兵学员都是推荐上大学,僧多粥少,肯定会有人认为推荐不公平。系党支部要核实这些举报信的情况,就派我和这个同学去基层调查,我们跑了两次,一次去武威,一次去定西。

那是我第一次到定西地区,我同学家在定西的通渭县,1975年的那天,在县城里,他说我们工作做得差不多了,你跟我回趟家吧。我们就往他家走,沿着山路到离县城很远的村里去。到了他家,我很吃惊,太穷了,连一间房都没有,就是拿土块垒的拱形窑洞。他们全家只有一床被子,当天晚上我和他还有他弟弟,三个人睡在炕上,合盖那一床被子。他母亲和衣睡在厨房里,他父亲吃过晚饭就出门了,我想可能是去亲戚家睡了吧。

这同学就给我讲,他家在1960年饥荒的时候拆掉了房子,木头都换了粮食吃。他亲生母亲当年饿死了,现在这个是他继母,他还有个妹妹也饿死了。没有食物,他就出去流浪了两三年,直到饥荒过去,十五年了,他家还是住在窑洞里,盖不起房子。我说在学校里你可没给我讲过这些事情啊,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么穷的地方。他说唉,在外面哪敢讲呢。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村里转悠,走到生产队的麦场上。他指着一堆麦秸说,昨晚他父亲就睡在这里。

然后走到一个院子门口,他说这里住着一个朋友,我们去看看。我见有只黄狗在地上卧着,就说你先过去,把这个狗抓住,不然狗认识你,不认识我,咬我怎么办。他说没关系,这狗不咬人。我看他说得肯定,就走过去。

经过那只狗旁边的时候,狗抬起头,看看我,又趴下了。

我们走进院子。他说:你知道那狗为啥不咬人?

我说:为啥?

他说:狗都饿得爬不起来了。

只能养活四百人的地方,来了三千

那已经是1975年了。我估算一下,这个同学家里所有的东西加起来,也值不上我两个月的工资。他们吃的是人民公社,凭工分能分到一点粮食。你知道一个工分多少钱吗?一个人劳动一天,挣十个工分,换算下来等于两分钱。你家一年吃了多少粮食,用了多少柴火,会计都有记账的,到年底公社结算,你劳动挣的钱还不够吃掉的钱。

那两天给我印象太深了,所以1979年我写第一个短篇小说的时候,就写上了这段见闻。那篇小说题目叫《陇上七月》,后来发表的时候,杂志编辑觉得“陇上”太刺眼,一看就是写甘肃的,就给改成了《七月里》。

但是此后,我一生都在写甘肃。我1988年至今都住在天津,可是二十几年来我从没写过天津,我没有思考过现在的城市生活,觉得光是写甘肃,写农村,写历史,这辈子可能都写不完。到农村去,贫困是明摆着的事实,但在学校里我们不知道。我以前光知道1958年到1960年这段时间闹饥荒,饿死人了,没想到直到1975年他们仍然吃不饱。2003年我重返定西调查孤儿院的情况,问过那里的老人,什么时候才吃饱肚子了?老人们说,大概是1981年到1982年,土地承包到户以后。头一年承包了还不行,因为土地在集体经营时代已经贫瘠至极,要经过一两年的农民自主耕作,粮食才能打下多一点。

师大毕业以后,我又回到农场当教员,有一回带着学生去劳动,碰到好几年没见面的农场场长。我们在田间地头聊天,他就给我讲起了夹边沟。

夹边沟在酒泉境内,沙漠边上,最初这里建立农场,是因为有一小片盐碱地,开荒出来的话能养活四百人。咱们国家解放后关押了很多在国民党政府工作过的旧职员,罪行严重的枪毙了,罪行轻的就判刑。到上世纪50年代有些人刑满释放,不能让他们到城市去,怎么安置呢?就成立了一些“就业农场”,夹边沟是其中之一。可是1957年开始“反右”,甘肃省一下子冒出来一万两千多个右派,其中有三千多人被认为是比较恶劣的“极右分子”,集中发配到夹边沟,这里就变成了“劳教农场”。

只能养活四百人的盐碱地,来了三千多人,于是很快就缺粮。对外告急没有用,全国都在闹饥荒,右派被看作阶级敌人,更不可能获得救援。那时候劳教其实比坐监狱还惨,监狱有国家调拨的囚粮,劳教农场只能自己种粮,种不出来,就得饿死。

后来我多次到夹边沟实地探访,那种艰难的生存环境,确实超乎想象。零下二十几度的冬天,没有任何办法取暖,人们住在“地窝子”里。我当知青时也住过这种地窝子,就是地下挖个坑,拿大圆木架在坑上做梁,再找点草盖上,人就睡在坑里。1959年夹边沟农场的人均粮食定量,由每月30斤降到20多斤,到1960年降到15斤。长期吃这么少,劳动强度却很大,谁也耗不起。

另外,右派们的思想压力很大。当初送来这里宣布劳动教养,领导跟他们谈话时说的就是“学习学习”,结果来了就被当成敌人管教。要是判刑还好,起码知道哪天能刑满释放,右派没有年限,你会觉得一辈子就这样下去了。许多人家里女人闹离婚,子女也划清界限,很快就精神崩溃,自杀的越来越多。还有些人,听说表现好了就能放回去,于是拼命劳动,几个月就累到衰竭。

快要饿死了,不会逃跑吗?

夹边沟农场进去右派三千多人,最后活着出来的大约有五百人。当年我在小宛农场劳动时遇到两个去过夹边沟的右派,这两个人在夹边沟呆了不到两个月就出来了,因为他们本就不该到夹边沟,上级搞错了。劳动了一段时间,夹边沟的管教人员偶然查花名册,发现没有这两个人的名字,就把他俩又遣送回去。这算幸运的,要知道很多人被划为右派之后,就被组织忘记了,你在哪里,你的死活,没有人关心,因为右派实在太多了。这两个人跟我谈起,说他们那个县送到夹边沟54个右派,活下来的只有6个。等到1997年我准备动笔写夹边沟时,就是最早给我讲夹边沟的这两个人开始,一个个地去寻访幸存者,一共访问了一百多人。

人在饿到不行的时候,不会逃跑吗?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社会控制严密。现在我们有身份证就可以到处跑,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你到哪都会碰到查户口的,要是没有单位介绍信,你去外地找不到工作,连旅馆都不给你住,饭店都不卖饭给你。如果给人知道你是“跑出来的”,肯定会有人汇报,警察就要来逮你。其二,右派们很多都是国家干部,他们的想法是,我跟着党走了这么多年,现在犯了错误,在农场里好好改造,几年后释放回家,还能找个工作,重新做人。不能为了逃避现在的困难,变成失去身份的人,一辈子流浪。

况且,就算真想跑,你也未必跑得出去。我讲个真实的故事吧:定西地区通渭县和邻县交界的路上,当年设有一个哨卡,几个民兵守着。一天来了一家人,是夫妻俩带着几个孩子,说饿得不行了,想到邻县去。民兵们就给拦住了,说你们回家去,并且派一个民兵押送这家人回去,我们暂且叫他民兵甲。哨卡上有食堂,民兵甲就用口袋装了几个馒头背在身上,准备把这家人送回去,再把馒头给他们。

一行人就这样上路了。过了两三个小时,民兵甲回来了,馒头还背在身上。别的民兵就问他:怎么这么快?

唉,走到一个山梁上,他们说没力气,坐下歇会儿,说什么也不走了。我没办法,就回来了。

那你怎么不给他们馒头呢?走不动了就吃馒头嘛。

哎呀,我忘了。民兵甲说。

这件事是当时在场的另一个民兵后来讲给我的,就叫民兵乙吧。过了两天,民兵乙走这条路去办事,就看见那一家人还坐在山梁上——他们坐下去就没起来,大人孩子好几口,全都饿死了。

在一切不能以常理推断的年代,有饿死的,也有撑死的。夹边沟有个右派,趁麦收时到地里偷吃生麦子,吃完还喝了开水,结果到晚上,麦子在他肚里发酵胀大。他翻滚号叫了一夜,还是死掉了。第二天,管教干部召开批判大会,指着他的尸体说:“这种人不服改造,挖社会主义墙角,同党顽固对抗,现在自取灭亡!”这个右派的老婆就在现场,都不敢哭出声来。

饥荒年代,打死人不算稀罕

民兵们并不饥饿,他们有公社的粮库,每天都有饭吃。饥荒年代,国家必须依靠暴力机器维持秩序。很多人提出问题:没有人暴动,抢粮食吃吗?那我就再讲个故事。

有个生产队,队长是从外村派来的。当大家饥饿的时候,知道队里仓库还有一点粮食,村民们就跟队长说,大伙儿饿得不行了,你把粮食分点,给咱们吃。队长说不行。村民们想来想去,一定要想办法把粮食分了,怎么分呢,就决定把队长打死。

有一天队长从村外回来,路过生产队的羊圈。几个村民就在羊圈里呆着,有人出来喊队长,说你进来一下,我们有点事跟你说。那时候队长已经觉得村民们对他不太友善了,所以走到哪手里都提着一根铁棍。队长就进了羊圈,但是他警惕性还是不高,对方好几个人呢。队长和他们讲话的时候,背后就有一个青年,拿根绳子突然套住队长脖子,然后一使劲,把队长扛起来,就勒死了。

那天下着雪,羊圈后面山谷里有个水冲下去的深坑,我们西北人把这种地方叫“窟泉”。几个村民就把队长的尸体扔进了窟泉,然后把羊赶出来,在附近乱踩一通,破坏现场。可是公社里本来通知这个队长第二天去开会,队长没去,公社就派人来找。雪地里有队长留下的脚印,到羊圈附近就变得乱七八糟,杂乱的痕迹一直到窟泉边上。最后,队长的铁棍找到了,继而窟泉里的尸体也被发现。那几个村民就承认打死了人,粮食也分掉了。

省里的工作组下来,要抓人判刑。可是抓谁?最后就抓了用绳子勒队长的那个青年。抓走还没判刑呢,青年就饿死在监狱里。

饥荒年代,打死人不算稀罕,但是极少出现集体对抗政府的事情。你说人们不造反,是不是因为饿得连造反的力气都没有了?这肯定是个原因,但关键原因还是不敢,政府对基层的控制太严密了。打死生产队长已经是大事,平时也就是村民打死村民。比如听说谁家又开始吃人肉了,某人吃掉了自己的孩子,别人就很害怕,说你看他吃得身体很壮,咱们都没力气,这样发展下去,他吃完自己的孩子,又来吃我们的孩子怎么办?大家一合计,就合伙把他打死。

那时候每个人民公社都成立了孤儿院,有的不叫孤儿院,叫幼儿园。很多家庭,父母饿死了,剩下孩子,听说孤儿院管饭吃,大点的孩子就自己跑去,小孩子就有好心人给送去。可是孤儿院也吃不饱,孩子们还是大量死掉。有些孩子平时吃惯了草籽、树皮,突然到孤儿院里吃上了白面,肠胃适应不了,上吐下泻,也就死掉了。很多娃娃脖子细得撑不住头,坐着坐着就倒下去。

我在农场当教员的时候,就听说了附近还有个饮马农场,那里有个连队,都是从定西地区来的孤儿,是农场到定西孤儿院招的农工。2003年我写完夹边沟,准备写定西孤儿的故事,就到饮马农场去寻找,认识了一个当年的孤儿。他给我讲,他们那个大家庭五十几口人,1960年以后剩下11口。这个人同意给我带路,连续三年时间,我访问了150多个定西孤儿。他们如今大部分都是农民,依然贫穷,有些是国家安排工作,当了工人,现在也处于下岗状态。

右派群体现在的状况也差不多,我调查到的一百多人,也就十个左右属于上层右派,原本是县级干部,摘帽以后还回去当干部。大部分右派就是小学教师之类的普通职员,这些人在1958年之前每月工资三四十块钱,或者高一点到五六十块钱,1978年以后给他们恢复工作,还是每月几十块钱。他们的人生,有20年时间在农场度过,恢复原工作干不到三五年,也就该退休了。等到改革开放,全国人民的工资都上涨,咱们挣两三千的时候,他们的退休金也就三五百块钱。

档案都在这里,你却看不到

1981年我离开甘肃生产建设兵团,调到河北省大清河盐场,因为我老婆是天津人,不想呆在西北了。我坚持写作,1988年成了天津作协的专业作家。但是在上世纪80年代,我并没有写夹边沟,那时候是“伤痕文学”“反思文学”的时期,我觉得右派的问题不属于这个范畴。“文革”刚结束,作家们都在抒发内心的委屈、冤枉,但是右派不是简单的“伤痕”,而是政治斗争,是毛泽东要铲除知识分子阶层,认为无产阶级政权已经用不着这群臭老九了。1957年的“大鸣大放”,在我看来,是我们国家的知识分子对于民族前途的思考与抗争,是一次追求民主自由的意见爆发。我相信将来的历史,会对右派们有很高的评价。

1997年我开始寻访夹边沟右派,2000年开始在《上海文学》连载,这就是后来出版的《夹边沟记事》。我的写作主要走民间调查的路子,官方的档案资料查不到。我曾经尝试努力,找到甘肃省劳教局管理档案的人,他说劳教局档案不全,真正的档案不知道在哪。我又去找甘肃省公安厅的一个老同学,他告诉我,夹边沟的档案嘛,就在省档案馆里,但是你肯定看不到。我还是托关系过去找,省档案馆有人给我抱出厚厚一摞笔记本,翻开来都是人名。那人说,这是档案目录,你瞧,夹边沟的所有档案都在我们这儿,但是你要想看到档案,必须有省委办公厅领导批的条子。

我哪有办法搞到这种条子呢,只好作罢。寻访幸存者的工作倒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困难,就是多跑点路。找到十个人,可能也就两三个人愿意讲,很多人不敢谈那段历史。当我已经在《上海文学》开始连载夹边沟系列时,兰州这边有报纸转载,武威地区有个县里的几个右派看到了,据说很喜欢,总是托人从兰州买报纸。这县里有我一个朋友,他就给我打电话,说老杨你到武威来,我给你介绍几个夹边沟出来的右派,现在都是县里的干部。我很高兴,就坐车去了。到了那朋友家里,朋友说你等等,我去叫他们——结果一个都没叫来。那几个右派的回话是:千万别让杨显惠砸了我们的饭碗。

其实除了我,甘肃还有一些人在写夹边沟,但是之前他们写的东西出不来。我也是离开甘肃很多年以后才能写出夹边沟的故事,可见这个地方的思想禁锢还比较厉害,和沿海地区没法比。我知道甘肃省工会有个干部,一直在业余写作,他曾经跑到省劳教局查过档案。结果这事让公安知道了,有三个公安到他家,把手枪拍到桌子上,说你从劳教局搞了些什么东西?全交出来!你要不交出来,我们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追究你的责任。

他吓坏了,可是也交不出东西来。他说我就翻了一下档案,交什么嘛。最后公安也没办法。可是有他这么一回遭遇,别的作家谁还敢再写?

现在夹边沟渐渐变成了公共话题,很多书也陆续出来。我觉得,如果以后还有人下功夫去研究的话,夹边沟问题的余地还很大。但是要抓紧时间了,十几年前我开始调查的时候,估计幸存者应该有二百多人,现在活着的还有没有一百人,我不知道。再过些年,可能他们去世的会更多。没有亲历者在世,就再不会有故事,夹边沟就要变成纯粹的学术问题了。

美丽甘南,正在消失的传统

我现在不写饥荒了,作家不能总是重复自己。我正在《上海文学》连载《甘南纪事》系列,写的是甘南藏区牧民生活,写他们的传统价值观,和现代化前进的脚步。甘肃南部和北部的自然环境差异非常大,甘南很美,山青水秀,民风淳朴。

我对藏民的最初印象还是在1965年,我在农场劳动期间,安西县有个水库,我在水库劳动过一年时间。因为水库大坝是1958年建成的,当时施工技术不好,坝基始终在漏水,于是农场每年都要派一个连队去加固大坝。我们住的工棚后面有条沟,沟里都是埋下的死人,我看到有穿藏民服装的尸体。管理大坝的干部就给我们讲,说这些都是劳改犯,有越狱时候打死的,也有饿死和病死的。当时县城里也经常见到藏族妇女,穿着皮袄,背着孩子,到监狱探望她们的丈夫。

这几年我总是跑甘南,和藏民一起生活。他们的生活方式在变化,比如吃饭,除了传统的蕨麻米饭、青稞炒面、酥油奶茶之类,他们也开始吃汉族人的馒头、烙饼、面条。服饰方面,他们平时也都是夹克西装。传统的习惯慢慢淡化,但他们内心还是保留着民族的特性,在社会转型期,我觉得这都是正常状态。比如两个年轻人打仗,动了刀子,打死一个。他们不会立刻报警,藏民的处理方式是,首先由双方家族出面,寺院管理委员会主持谈判,谈出一个赔偿的命价,比如20万块钱。两家人协商同意的话,就不去法院了,赔钱了事。可是有时候法院知道了就不让,法院觉得你杀人了难道法律管不着你?就去把人抓掉。

去年我写了个短篇,《恩贝》,讲的就是这种故事。两个男人因为偷牛的事情打起仗来,打死一个,活着的被抓起来,他家人就去找死者的家人,说我家给你家赔命价,你们去公安局说说,让他们放人吧。结果公安局不听,把杀人的判了个死缓,死者家就没拿到赔款。

过了十多年,死缓改有期,表现好再减刑,杀人的这个男的就获释了。听说仇人释放回来了,死者的遗孀就把三个儿子叫来,她这三个儿子最大的二十多岁,小的也有十八九岁。这女人就说,你们的杀父仇人放出来了,你们现在都成人了,知道该怎么干吗?

三个儿子回答:知道。

过了些日子,附近寺院有个法事活动,这弟兄三人觉得他们的仇人会去参加。那人果然去了。等活动结束,在偏僻的路上,三兄弟就截住了仇人。

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那人已经很老了,看了一会儿面前的三个小伙子,说,不知道。

是你杀了我们的父亲。

哦,老人明白了,说,好吧。

这三兄弟,老二老三拧住老人的胳膊,老大掏出刀子来划了一下,老人的脖子就断了。

然后他们就去投案。老大被枪毙,老二判八年,老三判五年。一切都结束后,村里人就说那个妇女:你早该知道,在儿子们面前不要讲过去的事情,你非讲,现在你的儿子一个毙掉了,两个判刑了,你高兴啦?

我写的都是真实的故事,只是虚构了地点和人名。那个孤独的女人回答说:

这不是我高兴不高兴的事,藏族的儿子长大了,就要活得像个男子汉。

【新京报个人史“精神家园”系列,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老武 @ 2010-05-13 22:36

野夫,本名郑世平,作家、编剧、出版人。1962年生于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县,1978年考入湖北民族学院中文系,1982年组织成立鄂西第一个诗歌社团“剥枣诗社”,1985年担任湖北青年诗歌学会常务理事。1986年考入武汉大学中文系,组建“后现代诗人沙龙”。毕业后做过警察、民营书商、自由撰稿人等多种职业,发表作品百余万字。2006年获“第三代诗人回顾展之杰出贡献奖”,2009年获“当代汉语贡献奖”,2010年获台北国际书展非虚构类图书大奖。代表作有散文集《尘世•挽歌》,长篇小说《父亲的战争》。

作家野夫(武云溥摄影)

给自己取名“野夫”的人其实有好几个,你即将读到的故事来自作家野夫。他曾经写诗,是上世纪80年代湖北最早的诗歌社团发起人;他也写小说和剧本,前些时候热播的电视剧《父亲的战争》就出自野夫手笔;他最擅长的是散文,作品却一直花开墙外,在台北和香港书展上大受好评,并斩获2009年“当代汉语贡献奖”。近日,野夫的散文集《尘世•挽歌》已由新星出版社正式出版。本报记者专访野夫,听他讲述那些苦难的往事、悠远的乡愁。

外婆 •  吊脚楼里的童年

我的故乡利川,是偏居湖北西南角上的一个县,“巴东”这一地名,也许是鄂西最古老的标注。《水经注》曰:“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由此看来,这里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伤心之地。

利川就像沈从文笔下的边城,偏僻、贫穷而美丽。我出生在汪营镇西流水村,当年有很多边民来镇上赶集,就形成了一条用作集市的古街,大约一里长,铺着青石板路。街边有一条河流,沿河建着许多土家族的吊脚楼。我的童年记忆,就从宁静温馨的吊脚楼开始。

当时父亲奉组织安排去领导一家煤矿,母亲在区供销社上班,我家姐弟三人,就由外婆抚育在古街成长。那个年月是没有电的,吊脚楼上的油灯,摇曳着唐诗般的韵味。每个夜晚我都紧抱着外婆皴裂弯曲的小脚,在她讲故事的声音中入梦。外婆爱讲《二十四孝》,讲着讲着就泣不成声。日后我方才知晓,一个“孝”字,蕴含着外婆终生难解的痛楚。

外婆是江汉平原的大家闺秀,幼时读过私塾。民国初年,曾外祖父东渡日本,在早稻田大学修习法科八年,回国后任职甘肃高等法院院长。赴任之前,他把外婆许配给天门望族刘家的三少爷。刘三少爷,也就是我外公,当时是黄埔八期的士官生。战乱年代,外婆就这样成了军人的妻子,茫然走向孤独的命运。

关于外公,我只知道他做过蒋介石的侍卫官,抗战爆发后,他随蒋公撤退西南。刘家大宅日渐凋敝,外婆带着我母亲东躲西藏,靠捡棉花纺纱度日,饱受乱离之苦。终于等到日本投降,外公衣锦还乡,以少将军衔驻守武汉。本该阖家团圆,谁料外公早已重新娶妻生子,不认我的母亲,还逼迫外婆离婚。母亲性格刚烈,坚决改名换姓,以示与外公恩断义绝。而善良温婉的外婆,为成全外公的功名家庭,放弃钱财补偿,在按完离契指印后哭昏过去。

刘家族人皆知外婆贤德,因而挽留被弃的外婆住在破败的老宅,寡居的外婆,依旧恪守着刘家媳妇的孝道。1948年,外公奉命移师恩施,中途遭遇伏击身亡。灵柩运回武汉,外婆亲往扶柩。她没有一丝怨恨,默默将外公埋进了刘家祖坟。

这些悲苦往事,幼年的我哪里会懂,只有外婆慈爱的目光印入心底。外婆的善良和慈悲,是深入骨髓的品质,她永远对人恭谨热情,街坊无不称道。古街上住的几乎全是弱势群体,家家都有断炊的时候,外婆看到街上的小乞丐,都让我拿点饭送过去。结果幼小的我也学会了乐善好施,看见乞丐就往家里拉,并不知道自家日子其实也很窘迫。有时母亲看不过去,说我两句,外婆依旧维护着我小小的自尊。她常对我说,要做一个明理的人,她相信有个叫做“理”的东西在维系着世间的共和。其实外婆骨子里是个读书人,如果不是旧式家庭不看重女儿家的教育,她完全可能成为一个才女。我看见外婆裁剪衣服很有趣,也拿她的剪刀比划,缠着她教我。印象中,那是外婆第一次神情严肃起来,她对我说,男人不该来学这些女人活儿。我问,那以后学什么好呢?外婆说,可以去学法律——她未必真正理解她父亲在日本学的法律为何物,却相信这个世界需要法律来主持公道。

可惜公道难求,“文革”的暴风骤雨,打破了古街的宁静。我的童年,在四岁时戛然而止。

噩梦 •  革命好像惊悚剧

1966年的那幕情景我永生难忘:我在古街上玩,忽然远远看见一大队工人,踏着青石板路而来。他们背着大刀、红缨枪,还有步枪和机关枪,昂首阔步,神气十足。队伍的最前面,走着我的父亲,还有他的一些同僚。父亲戴着纸糊的高帽子,帽子上还有个用草绳编的辫子垂下来——在四岁孩子的眼中,这是一个滑稽的扮相,我以为是父亲在率领着这支队伍,于是兴冲冲地跑回家报信:外婆,赶快上街看呀,太好玩啦!

但是,我看到了外婆和母亲的泪水。外婆将我紧紧抱在怀中,我懵懂地意识到,原来这并不好玩,灾难降临了。

父亲只是一个小煤矿的矿长,在1966年夏天的烈日下,他脖子挂着沉重的木牌,弯腰跪在批斗台上。所谓批斗台,是在街上新修的石阶,模仿延安宝塔的造型,上面写着“伟大的毛泽东思想万岁”。父亲汗如雨下,母亲用玻璃瓶装上凉茶,让我给父亲送去。我从大人们的脚缝中奋力钻过,终于接近父亲,却被押着父亲的人一把夺去瓶子,摔碎在石阶上。

我家理所当然地被抄了。外婆的缝纫机被搬走,辱骂母亲的大字报贴满门窗,两个姐姐失学,还有人把机枪架在我家门口恐吓。现在我说自己的童年结束在四岁,是因为在那以后,我不再天真快乐,耳闻目睹的太多恶行,让我变得沉默寡言。

原本我们会认为,越是在民风淳朴的底层社会,人与人之间越是充满关爱。问题是,在当年那样的政治环境下,对“阶级敌人”的友善,会给自身带来危险。你必须表现出人性中的恶,否则自身难保。原本常受外婆接济、对我家感恩戴德的乡邻们,突然都横眉立目。我看见街上的泥瓦匠每天在擦手枪,铁匠天天在打造梭镖和大刀,平日里老实巴交的乡民,一夜间都变成唱戏的:他们粉墨登场,戴着红袖章,扎着武装带,斜挎着盒子炮,在街上巡回来去,像是在彩排一出惊悚剧。

可是敌人在哪里呢?镇上流言纷飞,某天传说四川万县的造反派要来血洗利川,人们就架起了铁丝网和机枪,还在国道上埋下地雷。某天又是警报尖叫,说苏修的坦克已开到邻县,要我们全体钻山洞备战。还有一天,我亲眼目睹一群饥饿的知青,洗劫了镇上仅有的一家饭馆的馒头。于是全镇老少大打巷战,像追杀日本鬼子一样,把几十个知青全都打倒在街头。

还是说回我自己吧。念小学时,我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可是生性调皮,班主任不喜欢我。于是到小学毕业,学校就不让我继续上初中。没办法,我只好上山打柴。1990年我发表过一个中篇《少年樵夫》,说的就是这段生活。你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人,为何要与一个小孩子为难,我差点就变成一个小学文化程度的社会混混。母亲一生不低头,唯独为了我去求文教站的站长。是母亲屈辱的泪水,使我重返课堂。

父亲 •  罪恶也可以原谅

从小就目睹这么多暴行,我为什么没有变成一个恶人?今天我常常反省自己的成长道路,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侥幸。“性本善”还是“性本恶”是千古争论的话题,我倾向于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善也有恶,一切取决于家庭和社会的教化。在非常年代,即使我们那种偏远的小镇,也会变成血腥的杀场;即使我还是一个幼稚的少年,也险些变成内心充满仇恨的暴徒。

镇上被斗的不是只有我家,当时镇长姓段,他儿子是我同学,所以我知道他家的一些遭遇。有一天早晨,镇长正在扫地,一个造反派端着步枪闯入他家。

大约是喝醉了,造反派喊:“抬起头来!”镇长就抬起头。“砰”,枪响了。

两人无冤无仇,事情就是这样,没有王法,没有理由。镇长无端被打了一枪,所幸没死,后来抢救活了。开枪的人也不是没事,后来判了几年刑,刑满也就放回来了。可是这件事启发了我:原来开枪可以肆无忌惮。

我想起自己也有枪,一把玩具枪。

这把枪是父亲买给我的。上世纪60年代,孩子的玩具枪还很简陋,只是一种有弹簧、可以发射黄豆或小石子的简易装置,也就三五米射程,杀伤力没有,顶多也就把你打疼一点。可是我拿着这把枪干了件大事——我往枪管里装的不是黄豆或石子,而是满满一管石灰。

当时镇上有个“孩子王”,他父亲是革委会主任。这个革委会主任是斗过我父亲的,他的儿子也经常在街上欺负我,见到我就骂我是地主的孩子,高喊打倒我父亲的口号。于是那天我往玩具枪里装满石灰之后,就像古典小说里写的那样,“手有利器,心生杀机。”

我找到那个孩子,对他喊:“抬起头来!”他应声抬头,我扣动扳机,“砰”。

一枪管石灰,近距离打在他眼睛上,就只听一声惨叫,继而是痛苦的大哭。大人们蜂拥而出,把那个孩子弄到医院去清洗。我看着袅袅冒烟的手枪,呆立原地。

最后总算是没有瞎掉,如果他瞎掉的话我还不知会怎样。回家后母亲将我一顿暴打,打完丢下一句话:“等你父亲回来再收拾你。”

父亲还在矿上,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我整个月都像等死一样,因为知道父亲打人是很厉害的。到父亲回来那天,我老老实实吃完饭,站到父亲面前,准备挨打。

父亲脸色铁青,问我:“为什么要打人家眼睛?”

我说:“因为他见到我就喊口号,要打倒你。”

我等待中的一场暴打竟没有发生。父亲沉默了。也许在那一刻,他突然理解了儿子的心情。我是他唯一的儿子,儿子由于父亲的原因受到侮辱,他却没有能力保护。

过了一会儿,父亲说:“去睡吧。”

那也是我对父亲的第一次理解。多数做父亲的人,见到儿子闯这么大祸,肯定要打。可是父亲没有打我,那一刻我可以感受到,父亲内心充满了对我的怜爱,还有歉疚。在某种意义上,罪恶也是可以被原谅的。

复仇 •  数风流人物,沦为炮灰

开枪事件就这样过去了。我没有受到父亲的责罚,但是可以想见,他和母亲背后一定替我承担了很多,比如赔偿,比如挨骂,比如低声下气地道歉,一切都不得而知。不过后来我发现,古街上的形势发生了变化:由于我一枪打倒了街上的孩子王,我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新的孩子王。一直到“文革”结束,我考上大学,依旧是打群架的好手,挥手就能招来几十个小弟。而且那时候我们打群架,已经开始动刀子了,我身上现在还留有当年的刀疤。在1983年“严打”之前,社会上确实常见打架斗殴,整整一代年轻人在“文革”中成长起来,骨子里积淀了太多的恶,就会出现群体性的释放。

不过我使用暴力有个前提,就是绝不欺负人。我打群架都是因为某个弟兄被人家欺负了,我才会带着人去找他们算账。纯粹使用暴力是不行的,还必须有头脑,有是非观,才能赢得尊重,中国底层社会的秩序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不得不承认,众生有差异,平等只在精神层面上存在,现实中每个人生下来就有血统、性格、环境、文化的差异,我们都站在不同的起跑线上。一些人跑得快些,就在宗族中掌握权力和财富,享有威望,同时承担责任,维持基层秩序,这就是几千年来的乡绅自治。而一场“文革”,用血腥暴力的方式重新洗牌,把所有人打回原点,乡绅阶层被作为“阶级敌人”消灭了,一切秩序重归混沌。

20岁那年我成为一名中学教师,在某个黄昏醉醺醺地穿过古老的街巷。1982年的路灯下站着一个佝偻苍老的男人,我认出他是童年的仇人。五岁,对,五岁我就记住了他凶神恶煞的面孔。这人是个造反派头目,打过我父亲,还曾经弄个歪把子机枪架在我家门口。幼年的我只能躲在外婆膝下瑟瑟发抖,害怕那像喇叭花一样的枪口突然喷射火焰。现在,我长大了,身强力壮,而他已走向暮年。酒精点燃了我的双眼,我发疯般地扑上去,把他摁倒在地拳脚相加。

他已经完全认不出我,永远无法理解自己为何突遭暴打。我一拳一拳地打着,直到耗尽全身力气,直到他头破血流。

但是翌日酒醒之后,我感到内疚,于是开始暗中观察他的人生,我才发现这个仇人其实可怜至极。他姓周,本是我父亲所在煤矿的普通工人,出身贫苦,没有文化,家庭负担沉重。工人阶级虽然号称领导“文革”,但他还是必须每天下井采煤,如同下到幽深的地狱。这样的人积怨已久,当领袖号召他们去夺权造反,必然敢于摧毁一切。

不幸的是,当疯狂的时代终结,像他这样的“风流人物”只能沦为炮灰。他被煤矿开除,成了拉板车运石头的苦力。一次下坡刹不住脚,他被装满石头的板车轧断腿,从此残废。乡村里一个男人变成残废,就意味着整个家庭垮掉,以至于他的女儿不得不去卖淫。他抱着誓死捍卫毛主席的决心投身革命,却换来无尽的苦难。这个国家愚弄了自己的子民,命运惩罚他,比惩罚我的父辈更加惨烈。

现在还有没有可能,把被打碎的民间传统找回来,重新建立基层的秩序?我相信可能,但是一定需要若干年的努力。历史的进化不可逆转,只是具体时机出自偶然。

民俗 •  死亡是欢乐的解脱

可能我们这一代人还有“故乡”的概念,年轻人已经越来越淡漠了。从前,每个人的故乡都有鲜明特色,不同的城镇或乡村,不同的风俗和文化。可是30年来经济发展,大家都在追求现代化、国际化,全国各地都在慢慢趋同。我走过很多地方,看上去每个县城都一模一样,街头招牌林立,建筑杂乱无章。去年我开车回利川,特意在古街停车下来看,沧桑变化,触目惊心:整条街已经搬空了,只剩下寂静无人的吊脚楼。古街死去了,因为新的公路修建进来,人们都搬去靠近公路的新村,这里已经不再是集市的中心。大家都住砖屋了,腐朽的木板楼也没有用处,连拆掉的价值都不存在,只好废弃。

这样一种村庄变迁的历史,与整个社会紧密相连。今天中国有无数个像我的故乡一样的村庄,正在一点点死去。我看着古街两旁破败的房屋,想想当年这里边都有家族世代繁衍,无数辛酸快乐的故事,现在都烟消云散,只剩下寒风穿过窗棂。

我是土家族,现在常常努力回想那些快被遗忘的风俗。土家族的姑娘出嫁前,要请来闺中密友,大家一起围着火塘,唱伤心的歌曲,告别少女时代。这叫“哭嫁”,因为歌曲都带着哭腔,咿咿呀呀,唱的内容是告别父母,告别兄弟姐妹,告别乡邻。新娘要用歌声感谢养育她的故乡,感谢每个曾经对她好的人。

土家族的丧礼也很有特色,叫做“跳丧”,就是跳舞,真正的舞蹈,极漂亮。 “跳丧”以死者的棺材为中心,一群汉子打着鼓,绕着棺材边唱边跳,又叫“绕棺”。棺材成了巨大的道具,歌声苍凉,直入云霄。

按照土家族的传统,死亡是一种欢乐的解脱,是喜事,相反婚姻却是苦难的开始,所以婚礼要哭,丧礼要笑。1983年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外婆去世了,她的丧礼就成了我们小镇的盛大节日,备极哀荣。丧礼上有民间的班子唱“孝歌”,就是根据死者的实际情况,即兴编词,用调侃的调子唱出来,努力把丧礼上的人们逗乐。

现在,“哭嫁”和“跳丧”都已罕见。如今的女孩子已经不会唱那些古老哀伤的歌曲,而且她们也不觉得这种仪式有什么意义,甚至觉得害羞、可笑。也有亲戚朋友会来陪她度过出嫁前夜,不过大家在一起就是吃吃喝喝,打打麻将。

前不久我有个朋友出车祸死掉,我从北京赶回老家去参加他的丧礼。我非常吃惊:棺材当然没有了,现在都是火化,只有骨灰盒。可是我们那里的殡仪馆还试图用新形式来取代“孝歌”,于是设置了一套卡拉OK机——死者的女儿在殡仪馆里唱卡拉OK,唱“党啊亲爱的妈妈”——这多么荒诞,多么格格不入。

那一刻,我又想起了外婆。她死在山里,下葬时坟头朝向东北方:遥迢山河之外的江汉平原,是外婆的故乡。我亲手将她装进棺木,并且立下誓言:十年后一定让外婆魂归故里。然而十余年过去,当我终得重返巴山深处时,父亲已逝,母亲失踪,我跪在外婆坟前哭泣焚纸,而后开棺拾骨——棺木中只有一副干干净净的骨架,外婆的肉身和衣饰皆已消散。我恭敬地把外婆的遗骨收入木箱,背起箱子,心说:

外婆,走,孩儿带您回家。【完】

《尘世•挽歌》,野夫著,新星出版社2010年3月版,定价28元。
章诒和在序言中说:“所幸还有像野夫这样的人,在社会底层默默做事,苦苦寻觅。他这样的人也许象征着未来,寄托着希望。”

【新京报个人史“精神家园”系列第3期,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见报版本及彩图在这里新京报网




 
老武 @ 2010-02-06 14:56

失落的秘符决定一本悬疑小说好看程度的要素也许很多,像丹•布朗大师以往的几部作品如《天使与魔鬼》、《达•芬奇密码》一样,最新的这本《失落的秘符》依然包罗万象:共济会的神秘传统、意念科学、基督教传说、中央情报局特工出击、显赫家族的爱恨情仇……但是归根结底,吸引读者看下去的动力只有两个,一是精巧的解谜过程,二是谜底本身——你觉得两者哪个更重要?先别急着说“两全其美最好”,事实上鱼和熊掌确实难以兼得。在我看来,过程和结果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好比你把牛皮吹破天,令人神往不已,可最后要把故事说圆,就必然用一个谎言掩饰另一个谎言,导致自己都无法解释和相信的虚幻。

不信,我们来抽丝剥茧,看看《失落的秘符》是如何设置悬念的(下文有剧透,慎入):反派角色迈拉克绑架了共济会首领彼得•所罗门,并且把彼得的一只手剁下来搁到美国国会大厦地板上。哦天哪,杯具了,于是我们的主角、符号学家罗伯特•兰登教授开始调查共济会金字塔的秘密,这恰好落入凶手迈拉克的圈套,因为据说“失落的秘符”包含惊人的力量。为了暗示这力量的强大,作者设置了一个研究“意念”的女科学家凯瑟琳,她是彼得的妹妹,整天琢磨的都是些类似于特异功能的东西,而且能证明这些东西确实存在而且很厉害。在兰登那边推理解谜的同时,迈拉克正赶去追杀凯瑟琳。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本以为,终极谜底一定和凯瑟琳的研究成果有关,一般来说反派角色总会借助神力完成变身,胡作非为一番之后再被英雄们干掉。没想到迈拉克这家伙直接就把人家实验室给炸了,他压根不想让女科学家的科研成果存在于世。那他想干什么呢?莫非要找的不是魔法书,而是国家宝藏?嗯,有可能,因为兰登的推理一步步逼近一张地图,一个神秘的地点。

故事这样发展下去也是合乎人性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可是丹•布朗多么高明,岂能落入这种俗套?那个神秘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宝藏,迈拉克这人其实是个疯子、偏执狂,他只想死在一个神圣的祭坛上,把自己的身体当成祭品献给神。碰到这种神经病真是无话可说,故事到这里变成了一桩纯粹的刑事案件,罪犯要是鉴定一下的话肯定无民事行为能力,这事上报纸的话也得登在社会新闻版面。问题在于,本书开头就有中情局特工出场,理由是“维护国家安全”,这怎么解释呢?考验作者编故事能力的最大难题,就在这里。

不幸,我彻底跌破了眼镜,丹•布朗没有给我一个值得赞叹的逻辑:迈拉克犯下绑架罪之所以引来的不是警察而是中情局特工,是因为他随身携带一个笔记本电脑(不是炸弹什么的),电脑里有一段偷拍视频,视频的内容是共济会装神弄鬼的秘密仪式(居然也不是色情片,我晕,你怕什么啊)。真的,只是装神弄鬼而已,比如拿个骷髅头当酒杯盛上红酒,看起来像喝血一样。我们知道很多宗教仪式都挺神秘,却既不触犯法律也谈不上危害国家安全,更何况共济会也不是教会,与人们的信仰无关。

说到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共济会,这个神秘组织据说由各界精英组成,美国很多政要和富商都是共济会成员。本书里中情局要竭力阻止这段视频被上传至互联网,因为他们相信,要是网民们看到很多参议员甚至国防部部长都在偷偷聚在密室里搞这套奇怪的把戏,世界就离毁灭不远了。

看到这里,你明白我要说什么了吗?其实丹•布朗在他的处女作《数字城堡》里就探讨过信息安全问题,只是当时他考虑的是,保护国家安全与捍卫个人隐私,孰轻孰重?到了《失落的秘符》,这个问题已经变成了支撑整个故事的确定结论:有能力影响国家命运的那些领袖,他们的个人隐私就等同于国家安全。换句话说,假如人民发现领导其实并不永远严肃,领导也会搞怪,那么坏了,社会就要陷入动荡。

如果你相信丹•布朗的这个潜在逻辑,就会觉得他真是个天才,能把这么多精彩要素统一在宏大主题下。可以预见,这本书拍成电影的话,大场面一定是最后中情局直升机破窗而入,用电磁机关炮摧毁一台笔记本电脑那场戏——所谓杀鸡用牛刀,莫过于此。神勇的特工不为救人,他们只想拔掉那块该死的无线网卡。

如果你不相信上述这些,不相信民主社会的基石建立在某些不能公开的秘密上,那么恭喜,你领悟了书本里隐藏的奥义,失落的真言。明天的太阳依然升起,瞧,连兰登教授都想起了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的话:“昼夜不休读《圣经》,但你参黑字,我读白纸。”

【新京报书评周刊2010年2月6日,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老武 @ 2010-01-21 10:51

曹操墓在河南安阳出土,专家们还没最终定论,当年与曹公煮酒论英雄的刘备刘皇叔,可能也要“重见天日”啦。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彭山县牧马乡莲花村占地100多亩的坟地,是一座三国时期的皇坟,“不排除是刘备墓”,当地有关部门已经为此编制了《彭山县汉昭烈帝刘备墓规划方案》。附近村民说,村里八成的人都姓刘,且一代传一代,都说坟里面躺的是刘备。不过,该说法尚未获得考古专家支持。

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曹操能出来,刘备怎么不能?几年前就听说孙权同志埋在南京,估计很寂寞,现在三国争霸格局再现江湖,这不光是考古界的盛事,也是天下苍生之福……我们有理由相信,不远的将来,会有更多的三国英豪破土而出,走着瞧吧!
曹操出土,刘备跟上
天下英雄谁敌手?三国争霸数曹刘。纵使做鬼也幸福,后人纷争古坟头。

【诗文/ 老武   漫画/ 赵斌   新京报文娱时评专栏



 
老武 @ 2010-01-19 11:30

导游贡保去年夏天,我跑到甘南藏族自治州晃荡了十几天,认识了一个好玩的导游,他叫贡保。

这名字会让任何人胃口大开,贡保就是这么介绍自己的:“大家都吃过宫保鸡丁吧?我就是贡保,宫廷的宫改成贡献的贡。”很不幸,“宫廷”又被我们听成了“宫刑”,大家窃笑不已。贡保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跟着笑。

他是个典型的藏家小伙子,脸膛黑里透红,面相憨厚,其实脑瓜很聪明,他说这要拜城市里的大学所赐,他是当地罕见的大学毕业生,在兰州城里学的是旅游专业,以为可以走遍天下,不料还是回到老家,这就是生长在风景区的宿命。贡保的家乡叫迭部,是甘南深山里的一个县城,风景绝美,宛若仙境。我之所以有机会跑到这里,就得首先感谢一下迭部县政府的邀请,他们很想发展一下当地的旅游业,于是请了全国各地好多家媒体记者,还有各路作家、诗人——就是这么一群奇怪的家伙,组成了一个阵容颇为浩荡的采风团,杀奔甘南山区。老天作证,多年前我还是个文学青年的时候,就听说过“采风”一词,以为跟“采花”差不多意思,于是心向往之,这次终于有机会亲身体验了。

采花,哦不,采风的过程颇为精彩,这要感谢贡保,他一路上都在给我们讲解与藏族姑娘有关的种种传闻。比如,藏族姑娘很漂亮,这个不用说,各位自己去看就知道了。我们这伙人从北京飞到兰州,又从兰州坐了七八个小时的汽车,好容易赶到迭部,一下车就被几个藏族姑娘包围。为首的姑娘捧着三杯青稞酒,后面几个有手持酒壶的,也有手持哈达的,很是热情,笑靥如花。姑娘们说,来藏区必须先喝三杯,否则就是不给面子,结果那像小碗一样的三杯酒下肚,我已经看不清她们的面子了。这时候贡保就嘿嘿笑着说,这几位都是卓玛,在藏语里,“卓玛”就是仙女,你们只要看见女的,喊卓玛就没错。

卓玛们大量出现,是在夜里的篝火晚会上,贡保带领我们和许多卓玛,围着篝火叫喊着转圈跳舞,这叫做“锅庄”。那情形有点像某种部落的拜神仪式,其实是藏族传统的联欢活动,本意就是给青年男女创造机会。因为这里山高路远,人们游牧为生,不同村子里的姑娘小伙很难碰面,很久很久以前的藏族首领就想出了这么个办法,定期组织大家点火跳舞。接下来,贡保的解释就有点邪恶了,他说,在锅庄舞会上看对眼的男女,就可以私下约定接头暗号,比如咳嗽三声或者拍几下巴掌之类的。等到夜深人静,大家都钻进帐篷睡觉了,小伙子就可以偷偷摸去卓玛的帐篷,对上暗号就能进帐。需要注意的是,记得把鞋脱下来放门口,这是提醒后来的倒霉鬼:此地客满,请找别的帐篷吧。

我和卓玛我们听得心旌摇曳,就问贡保:你小子是不是经常干这种事?

贡保说,当然。这里还有个规矩:得手的小伙子完事后,钻出帐篷一定要放声大笑,以示成功。贡保表演了一下所谓的“放声大笑”:“咦——嘿嘿嘿嘿”,或者“呜——哈哈哈哈”,听起来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贡保带领我们一群男人在草原上练习放声大笑,神鬼皆惊,我好像看见有只乌鸦都吓得掉下来。贡保诚挚地祝福说,希望诸位每天晚上都能发出这样的笑声。

我们又问:那你有失手的经历吗?

贡保说,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何况失手就像失身,没什么大不了的。像贡保这样帅的男人如果失手,那一定是碰上了更强悍的竞争者。例如,有些人高马大的实力派选手,就懒得搞什么跳舞唱歌的把戏,看中哪个卓玛,直接拦腰抱起,扛上马背,绝尘而去。

我们都瞠目结舌:这样也行啊?

贡保说,嗯,这也是我们的传统。那些直接骑马抢人的家伙,得手之后也会放声大笑。对,就是“咦——嘿嘿嘿嘿”,或者“呜——哈哈哈哈”。

看来这种恐怖的笑声是重要的生存技能,居家旅行,必须熟练掌握。可惜我们空得贡保真传,却无一人有能力实践,卓玛们跳完锅庄就消失了,只剩下一群练习大笑的男人。我怀疑,她们是被吓跑的。但贡保有不同意见,他觉得女人只是缺乏耐心,等不及我们练成大笑神功。或者,是我们缺乏魅力,拼不过那些精壮的藏族小伙。

我们自然很气愤,贡保欺骗了我们的感情,却还在哈哈大笑。有人问道:贡保,你有哭的时候吗?

贡保说,当然。不过不是为了卓玛哭,每当贡保看到家乡那么翠绿美好的大山,因为要修水电站,被挖出了许多石头,有些山体因此滑坡了,露出红褐色的岩石,贡保就很心痛,很想流泪。

那一刻,大家都沉默了。

甘南F4
坏事不能一个人干,还有这些一起去甘南的好朋友们。

最上边那张照片就是年轻帅气的藏族小伙贡保同学。
中间那张是为数不多的我与卓玛的合影。
这篇已经有杂志要了,别的媒体莫转鸟。

更多照片,在我去年的一篇日志里贴了:
2009年6月,甘南藏族自治州



 
老武 @ 2010-01-14 11:55

前些天媒体热议章子怡“被泼墨”事件,我就觉得很无聊,那不是冲章子怡本人泼墨,人家泼的是个街头广告,这充其量算轻度治安案件吧,怎么老是登上娱乐版呢?昨天又看到有位赵欣瑜小姐出来爆料,说章子怡跟上海某富商有一腿。章子怡的律师马上回应,称此事纯属造谣。其实真正让我觉得啼笑皆非的,是某媒体记者写的消息:“这是中国内地的娱乐八卦事业发展至今猛料最足的一次……我们只能竭力用最媒体、最新闻的手段,表明我们自己的立场与态度——它就是,新闻自由,而且,客观中立。”唉,娱乐新闻搞得这么上纲上线,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先给你吓住了。小章的私生活跟“新闻自由”有啥关系,我还真没看出来。咱们关注章子怡,应该注意她的电影作品,工作和生活是两码事,对不?
章子怡被泼墨
曾闻子怡遭泼墨,原来人红是非多。本是娱乐圈中事,何必上纲又上火?

【诗文/ 老武   漫画/  赵斌   新京报文娱时评专栏



 
老武 @ 2010-01-13 11:32

按照常理,如果某甲剽窃了某乙的作品,甚至拿去评奖,某乙应该很生气,后果应该很严重。奇怪的是,最近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爆出涉嫌剽窃丑闻,“剽窃者”和“被剽窃者”却空前团结,一致对外:三人都否认造假,解释说大家经常一起拍照,所以会拍出一模一样的照片。这说辞挺好玩的,不过事情已经被揭到这个地步,组委会面子上也挂不住,只好认定,就算你们是“共同创作”,仍然不符合参赛规则。

这事耐人寻味的问题其实在暗处,曾经有经济学家说,世间万物皆可交易,交易不成,只是出价不对。那么我很想知道,能让云彩定格在空中的交易,是如何达成的?这朵云被揭发出来了,是否还有更多的“云”?中国摄影金像奖,价码又是几何?
摄影奖剽窃
高山流云入美景,你我合作玩摄影。旁人哪解其中妙,获奖更需暗力挺。

诗文/ 老武   漫画/ 赵斌   新京报文娱时评专栏】




 
老武 @ 2010-01-07 10:36

《咬文嚼字》前不久宣布要给著名作家们挑错,这一行动已经有了战果:第一位被“咬”的作家毕飞宇,他的作品“差错报告”日前公开,还挺有意思的。比如,毕飞宇小说《楚水》里写了妓女的九个等级,其中一级叫做“碱水妹”,不过文字专家说其实这个词应该是“咸水妹”,因为清末广东沿海的渔民,以船为家,散居海上,跟外国人接触较多,有些渔家女子就跟外国人做起了“生意”。因为交易总在海上发生,她们就被称为“咸水妹”———你看,像这样的挑错,既帮助作家修补了作品瑕疵,又能让我辈读者长一点见识,多好啊。其实每个人都有知识盲区,即便是作家,偶尔出这样的差错,也不丢人。这事还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出版社对图书的后期制作应该更用心了,作家可能粗心,校对环节总该把把关呀。
毕飞宇被挑错
莫道纠错伤面皮,始知海上风浪急。名家也被咬一嘴,出版后期须仔细。

【诗文/ 老武   漫画/ 赵斌   新京报文娱时评专栏



 
浦饭 @ 2010-01-06 09:55

亲爱的妹妹:

这样叫你好像很肉麻,但我知道对于还在念中学的孩子,对于男生女生都像花朵般娇艳的90后,这称呼还是太保守了。你们都是互称“亲”或者“妖孽”的,对吧?我从你们最爱的郭敬明书里看来的,应该不会错。

嗯,今天给你写信,就是想聊聊郭敬明。我知道他的新书刚上市,这本《小时代2.0虚铜时代》声势浩大,深深地震撼了我脆弱的心灵,我,我受惊了(这句也是从书里学来的)……新闻上说,这本书首印120万册,用纸800吨,其中还有6万册定价99元的限量版,郭敬明在当当网签售,3个小时就卖掉1.5万册,订购人数太多,搞得当当网的服务器都瘫了。更让我受精,啊不,受惊的是,你们这些死忠粉丝居然还去争抢那6万册限量版,网络拍卖价最高的一套已经突破了五千元,就因为那个书的编号是00001。哦我的天,当年你哥我为了一本《PLAYBOY》,也不过肯出两天的早饭钱,还痛感被宰呢。

你们如此疯狂,动力何在呢?我很好奇,记得你曾问过我:哥,有什么好书可以推荐吗?要看完就能学会,写作文能拿高分的那种。我本来想推荐韩寒,听完你的要求觉得不妥,这家伙早早就退学了,读完他的书去考试必然挂掉。再说,韩寒虽然和郭敬明差不多大,却已然是个公共知识分子形象,等你明白“公共知识分子”是个什么职业的时候,也就不用写作文了。所以我很困惑,直到你自己发现了郭敬明——我更困惑了,你想从郭敬明的书里学会什么呢?

于是我找来《小时代》认真阅读,1.0和2.0都看了,我恍然大悟:原来,我读的不是书,是寂寞。我看到的是一群生活在天堂的孩子,他们已经开腻了奔驰跑车,他们喜欢花几千块钱买个杯子几万块钱买个包包,他们的职业是寻找爱情却总也找不到,因为女孩子敢堕胎也敢贩毒,男孩子……男孩子好像又不太喜欢女的……所以,他们好寂寞啊,这大概就是所谓青春的疼痛吧,没关系,谁年轻时候没有办过点混账事呢,痛啊痛啊的也就习惯了。

所以,我对郭敬明老师书中内容没有意见,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嘛,郭老师写两个女孩子抢了人家十几万块钱然后坐火车逃走,从上海逃到南京,泡了几天温泉回来,警察那边已经被另一个有钱的女孩子搞定了,这情节其实没多大创意。妹妹你知道吗,已经有警察叔叔证明,纸币能捅开手铐,可见金钱就是万能的。韩寒说郭敬明价值观有问题,我觉得那是韩寒不爱看新闻。

妹妹,读书要读深入,从字缝里看出字来,你就会明白你读的是什么。其实郭敬明自己都告诉你了,他说他以后可能不写书了,因为做生意更有前途。郭敬明其实是郭精明,他精明地看到,现在这门叫做“青春文学”的生意,市场无限广阔,而自己正是领跑者。所以,他已经在书里写满了LV、PRADA等各种商标,这些成功的品牌才是他的目标。郭敬明之所以吸引你,是因为别的作家顶多卖书,他卖的可是自己,他正在把自己经营成名牌,打造成一个超级偶像。以后要是商场里卖起“郭敬明”牌的钱包、手表、外套以及内裤,我一点都不意外,那才叫生意做大了,跨界发展呢。

嗯,妹妹,你要读郭敬明,就去读吧。只是你要记得三点:第一,书里写的那些故事,基本都是小概率事件;第二,你读的不是书,也不仅是寂寞,其实,你读的是商业;第三,小四的语言很华丽,写作文没准用得上。不过,你要是写很多名牌上去,我估计阅卷老师就要昏倒啦。


好好读书,将来像小四一样发财

你的哥,不是的哥

【新京报文娱时评,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嗯,这篇稿子,初次启用新笔名“浦饭”,望诸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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